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科教〔2019〕19 号),特制定我院2025年研究生特别奖学金评审办法。、
一、评审工作组
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成立学院评审委员会。
组 长:刘 虎 傅玉灿
副组长:赵 铮 丁文锋
成 员:郭勤涛 赵正彩 陆永华 鲍益东 王延斌 熊伊铭 刘桂琪 赵泽睿
(最后一位为学生代表)
二、参评对象
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二、三年级硕士生和二、三、四、五年级博士生(含少数民族骨干生,五年级博士生仅限直博生),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联合培养留学生、短期出国访学的研究生、中外联合培养全日制双硕士学位研究生,符合年级要求也可参评,具体年级、专业根据设奖单位要求审核。(工程硕博士在培养学院申请)。
三、名额分配、评选标准及奖励标准
(1)结合设奖单位要求和学院参评人数分配指标(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,其中航空工业一二奖学金、小米特等奖学金、苏州工业园区A类奖学金通过校级答辩评出)。
(2)评选标准
参照附件1中设奖单位的要求。
四、评审程序
(1)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自行申报,所有参评研究生填写附件3特别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(学院评审),如申报汇专科技、潍柴动力奖学金需单独填写附件4、附件5、附件6和附件7。
(2)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,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。
(3)学院将所通过的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公示(公示2天),公示结束后学院组织专家组采用投票方式进行评审,得票多者为先(若出现票数相等,则针对票数相等的同学进行重新投票),等额确定获奖候选人。
(4)学院将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,学院将及时处理并答复。
(5)学院公示结束后,将获奖候选人的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。
(6)研究生院负责对各获奖候选人的材料逐一审核,将最终审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,研究生院应及时处理并答复。
五、评审时间安排
(1)2025年11月10日前,学院公布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,组织研究生申报;
(2)11月11日前,学院将公示申请者材料,公示期为2天;
(3)11月14日前,学院完成校评类奖学金的评审并公示,公示期为2天;11月21日前,学院完成院评类奖学金的评审并公示,公示期为2天;
六、本办法由跳蛋自慰 特别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
附件1:研究生特别奖学金名额分配2024-2025.xlsx
跳蛋自慰
2025年11月10日